發布時間:2019-04-15 熱度:121
大家都知道公司分為很多的類型,如:有限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那么很多的創業者還是很模糊對于公司的類型。如何選擇公司注冊類型?那么下面先來具體介紹一下公司類型。
公司形式一:國有獨資公司
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注冊形式二:有限責任公司
普通有限責任公司: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即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2)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1)股東為一個自然人或一個法人;
(2)一個自然人只能注冊一個一人有限公司;
形式三: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 連帶責任。
(1)設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
(2)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認購其應認購的股份,并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3)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4)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注冊公司形式四:個體工商戶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形式五:個人獨資企業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形式六: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上海公司注冊代理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普通合伙企業:
(1)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2)有書面合伙協議;
(3)有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伙企業的名稱;
(5)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
(6)合伙人應當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以上就是公司注冊的形式,對于那些創業者來說請仔細收藏。